(相关资料图)
1、学校采用平均学分绩点(GPA,Grade Point Average)作为学生学习质量的参考标准(课程学分绩点=课程绩点×学分数)。百分制分数转换绩点的公式如下:
2、课程绩点=4-3(100-X)2/1600(60≤X≤100)
3、其中:X为课程分数,100分绩点为4.00,60分绩点为1.00,60分以下绩点为0。
4、学期或总评平均学分绩点(GPA)=所学课程学分绩点之和÷所学课程学分之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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